取消高考录取批次 未来四年山西教育将有大变化
更新时间:2017-02-01 10:36:23
未来几年,我省教育发展的趋势是什么?1月19日,省教育厅出台《山西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2020年)》,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提出了改革意见。
学生在校品行纳入考核
今后,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
探索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将学生在校品行表现纳入学生毕业综合考核。
扭转“只看分数”的评价倾向
建立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完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方法和基本程序,坚决扭转和纠正单纯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教育的倾向。
创设信息化学习环境,促进信息化手段与教育教学活动深度融合,开展数字网络环境下学习方式变革试验,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将体育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重点扶持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启动中小学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工作。
一批本科高校要转型
引导支持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独立学院先行先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高职高专院校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混合所有制、民办制、托管制等方式,积极探索高职院校办学新模式。
推进我省空白科类本科院校建设,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发展。重点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
逐步建立高中新录取机制
推进中等教育考试评价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提高中考体育的分值权重,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推动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
逐步取消高考录取批次
继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
实行外语“一年两考”,将其中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权。研究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办法。
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